新疆实施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规划:3年实现10万贫困人口转移就业
据悉,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从2018年起,自治区强化政府主导为基础的有组织转移就业新机制,实施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3年规划,依托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规划和方案,拓展覆盖到南疆四地州,集中聚焦22个深度贫困县(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愿望的劳动者,通过疆内跨地区转移就业,有序扩大转移内地就业规模,转移兵团就业,就地就近转移城镇、企业、园区、“卫星工厂”等就业,支持小微创业带动就业,到2020年实现转移就业10万人,其中2018年转移就业4万人。确保转移就业人员全部实现稳定就业,贫困家庭每户至少一名劳动力学习掌握一门就业技能,农村零就业贫困家庭至少一名劳动力稳定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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