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中职学校
福建明确,由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中职校(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要坚持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申报评审中、高级职称者,需参加说课讲课和行业企业实践情况答辩,成绩取得合格。(记者 龙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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