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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今12点起公交免费坐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 2018-01-17 10:08:08
为降低污染程度,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咸阳市政府同意,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紧急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为降低污染程度,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咸阳市政府同意,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紧急采取应急管控措施,要求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南八县、高新区管委会、新兴纺织工业园区管委会、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管委会按照相关要求立即组织实施。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市发改部门负责协调加大外调电力度,降低本市发电负荷;

咸阳市工信部门负责继续督导水泥等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化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督导水泥粉磨站实施停产;

咸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咸阳市城建部门根据气温变化科学调整作业方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在保障道路安全的情况下,可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咸阳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从1月16日12时起,在市主城区主要公交线路实行公交免费政策,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及道路安全的前提下,对连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国道、省道等)每天至少湿扫3次,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湿扫1次;督导汽修行业喷烤漆作业实施错峰作业;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3次/日;

咸阳市住建、城建、城管、交通、旧城改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除市政抢修抢险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室外施工作业,以柴油为燃料的非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咸阳市住建、城建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

咸阳市住建部门督导辖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和二灰石拌合场停止生产;

咸阳市国土部门督导砖瓦窑厂停产,国土、水利部门督导砂石厂停产;

各有关县市区、管委会加强环境网格化禁燃禁放巡查工作。

同时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干预天气作业等措施。各有关县市区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最高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免费线路如下:

市区1路、11路、13路、副13路、14路、14路(支)、15路、15路(支)、16路、18路、19路、20路、21路、副21路、22路、23路、26路、28路、29路、31路、32路、33路、35路、36路、37路、38路、50路、51路、52路、正泰专线、CEC专线。(公交免费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均按照市应急办的指令进行。)

为降低污染程度,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咸阳市政府同意,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在继续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紧急采取应急管控措施,要求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以及南八县、高新区管委会、新兴纺织工业园区管委会、大西安(咸阳)文体功能区管委会按照相关要求立即组织实施。

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市发改部门负责协调加大外调电力度,降低本市发电负荷;

咸阳市工信部门负责继续督导水泥等建材行业全面实施错峰生产,化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督导水泥粉磨站实施停产;

咸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及有关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咸阳市城建部门根据气温变化科学调整作业方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扫保洁作业,在保障道路安全的情况下,可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的冲洗频次;

咸阳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从1月16日12时起,在市主城区主要公交线路实行公交免费政策,并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及道路安全的前提下,对连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国道、省道等)每天至少湿扫3次,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湿扫1次;督导汽修行业喷烤漆作业实施错峰作业;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扬尘控制措施力度,扬尘物料堆场100%覆盖,施工工地、裸露地面洒水频次不少于3次/日;

咸阳市住建、城建、城管、交通、旧城改造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除市政抢修抢险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室外施工作业,以柴油为燃料的非移动机械停止使用;

咸阳市住建、城建部门负责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作业;

咸阳市住建部门督导辖区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和二灰石拌合场停止生产;

咸阳市国土部门督导砖瓦窑厂停产,国土、水利部门督导砂石厂停产;

各有关县市区、管委会加强环境网格化禁燃禁放巡查工作。

同时要求,市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督导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大型户外活动。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适时采取人工干预天气作业等措施。各有关县市区对纳入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最高等级的污染物减排措施。

免费线路如下:

市区1路、11路、13路、副13路、14路、14路(支)、15路、15路(支)、16路、18路、19路、20路、21路、副21路、22路、23路、26路、28路、29路、31路、32路、33路、35路、36路、37路、38路、50路、51路、52路、正泰专线、CEC专线。(公交免费预案的启动和解除均按照市应急办的指令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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