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推行诚信旅游“红黑名单”
据了解,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星级宾馆、A级景区、S级滑雪场等旅游经营者和导游、领队等旅游从业人员的信用奖惩均适用于该办法。遵守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落实安全责任制且具有良好示范带动效应,对旅游诚信建设有积极推动作用的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列入“红名单”,反之则列入“黑名单”,并明确了列入“红黑名单”的几种具体情形。
办法还要求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及媒体实时公布“红黑名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开展旅游业务合作或参加旅游活动时,有权查询相关信用信息。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