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拟平级转任重要岗位和提拔任用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1.在公示期限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任职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
2.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3.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月4日起到1月10日止。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方式
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
地 址:西安市凤城八路99号西安市委4号楼337室
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址:xa12380.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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