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侵吞专项资金 宝鸡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案例
麟游县住建局原局长刘永宁收受贿赂问题。2012年至2015年,刘永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4.1万元。2017年9月,刘永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陈仓区坪头镇石鱼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虎林、村会计贾西学侵吞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何虎林、贾西学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4.4万元予以私分。2017年4月,何虎林、贾西学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陇县曹家湾镇教场塬村原党支部书记冯万海违规收取太阳能热水器运输费、材料费问题。2014年3月,冯万海在为村民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过程中,违规向38户群众收取运输费、材料费45550元。2017年9月,冯万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还违规收取费用。
千阳县崔家头镇斜道巷村套口组组长闫富贵违规套取补贴用于组务支出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闫富贵违规将村407.5亩集体土地粮食补贴登记在本人名下,套取补贴26365元,用于组务支出。2017年11月,闫富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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