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安银行商洛分行被罚15.5万元)
华商报讯(记者 程娟)日前,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因违反征信管理、金融统计、支付结算、人民币管理、反洗钱等相关法律法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55000元罚款。10月31日,华商报记者前往长安银行商洛分行了解详细情况,该行总经理室里一名工作人员以须经总行同意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10月31日早9时,华商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得到确认,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因违反征信管理、金融统计、支付结算、人民币管理、反洗钱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于10月20日下发“商银罚字(2017)第1号文件”,决定对长安银行商洛分行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55000元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对于长安银行商洛分行具体违规细节,根据相关规定不便对外公开。
10月31日上午10时40分,记者来到长安银行商洛分行三楼,行长、副行长办公室大门紧闭,均无人应答。华商报记者随后走进一间挂着“办公室”门牌的屋里向里面的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听说是来了解长安银行被罚一事,一名男子称,总行没有授权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因而无可奉告。该男子走进一间门口悬挂“总经理”门牌的办公室,坐在座位上。问其是否为分行总经理,该男子立即从总经理室退了出来,称自己不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