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法院利用“黑名单”迫使“老赖”还款
2012年8月,家住汤阴县伏道镇的刘某以做生意为名向同村的王某借款8万元,在约定期限到期后,刘某一直推脱拒绝偿还借款。2016年12月,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令刘某给付王某借款8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刘某仍拒绝履行,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为逃避执行,刘某外出到西安打工,每次回家也是悄无声息,执行法官经过查询存款、房屋、车辆、股权等,仍未发现执行线索,此案一时陷入僵局。今年9月上旬,刘某主动联系刘炳法官,希望能将自己从“黑名单”去掉,9月21日,刘某专程从西安赶回来,将执行款送到法院。案件执结后,刘某长舒了一口气,开玩笑地说道,“当了老赖连高铁都坐不成,回头咱汤阴飞机场要是建好了,没法坐飞机可多亏啊!”。
2017年以来,该院利用失信名单、曝光“大头贴”、四查等方式共执行案件210起,化解一大批难案、老案,有效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王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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