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征求意见:个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上限20万元
意见稿拟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此次征集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2日,通讯地址为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邮编710006,联系电话63912254,电子邮箱sxsjrb@163.com。
记者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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