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拟制定四川首部水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作为我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城市,2016年4月,绵阳提出要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并落实水污染防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运行体系,积极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和水质断面超标扣缴机制,加快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中国(绵阳)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绵阳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被纳入2017年的立法计划。
经过前期广泛调研、讨论,并数十次易稿,最终形成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强调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治污基础设施,建立联席会议、日常监督、巡查、监测、水生态损害赔偿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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