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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全市医疗费用平均增幅将控制在10%以下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 2017-07-17 10:29:06
记者昨日(7月14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正式印发,西安市将着力抓好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努力推动西安市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记者昨日(7月14日)从西安市政府获悉,《西安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正式印发,西安市将着力抓好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5项制度建设,努力推动西安市医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根据《工作要点》,西安市今年将制定出台一批相关政策,包括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实施意见、改革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的措施、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增强医改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西安市将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多形式组建全科医生服务团队,探索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家庭医生签约实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达到60%以上,把所有贫困人口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围。

同时,医疗机构全部设立全科医学科,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开展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试点。实现县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

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面,市、区(县)两级分别组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开展制定公立医院章程试点。

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县级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5%以内,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较上年有所下降。

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强化价格与医药、医保、医疗政策衔接,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建立新的补偿机制,对取消药品加成后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规定给予补偿。加大对医疗费用控制工作的监督考核力度,全市医疗费用平均增幅控制在10%以下。

建立健全全民医保制度

《工作要点》明确,西安市将建立健全全民医保制度,实行“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年内实现市级统筹。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

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完善大病保险制度,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的精准性。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改革;做好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建立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在经办环节的无缝衔接机制,实现“一站式”报销。

遏制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滥用

建立健全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制度,工作规则、采购结果向社会公开。列出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清单,实施重点监控。及时预警干预,遏制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滥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

提高免费婚检率,完善辖区内危重孕产妇、新生儿的救治和转诊体系。加强儿科医技人员队伍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供儿科门急诊和住院服务。辖区内每千名儿童床位数不少于3张。加快市、区(县)两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三大基础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设,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广泛应用。

推行“互联网医疗”,开展在线预约诊疗、远程会诊、远程病房等项目。推广医保智能监控,对门诊、住院、购药等行为实施高效监控。(记者 康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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