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销售“免费乘车证” 因伪造企业印章罪获刑
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公诉人出庭指控,2015年9月,原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员工胡某(另案处理)找到被告人白某印制公交总公司子女乘车证。白某根据小广告的电话联系,花费200元私刻“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服务稽查部”公章两枚。然后,他前往竹笆市一家店面,持伪造的公交总公司委托书,假称自己是公交公司员工,印制了一批乘车证。
白某先后出售给胡某1000余个乘车证,获利1万余元,胡某又将乘车证出售给多人获利。2015年11月,公交总公司发现有人在互联网上贩卖该证遂报案。2015年11月3日,白某被抓获,警方从他的电动自行车里查获空白乘车证60张,乘车证外皮60个,在他的租住处查获“西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服务稽查部”印章两枚,印有公章的乘车证189张,乘车证外套3大袋。
2015年11月4日,白某因心脏病被取保候审,他更换电话号码、搬离原住处,失去踪迹,被警方上网追逃。2017年1月13日,白某被抓获。(记者谢斌李宗华实习生王存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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