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从河南来西安组成团伙 “碰瓷”大货车
2016年6月,赵某等6人从河南省周口市来到西安,并租住在灞桥区一小宾馆内,共同预谋采用以“碰瓷”方式敲诈过往货车司机,并明确分工,由赵某带路、与司机谈判索要赔偿,由女子李某、王某及六旬男子王某某骑电动车佯装被撞,倒地“碰瓷”,另两人负责开车阻挡货车,并将“撞伤”的同伙、谈判的人、司机等送往医院,将电动自行车拉回。这6个人每天早7时即开始行动,并以外地牌照大货车作为目标。经查,该团伙多次在西安市未央区、灞桥区及三原县、泾阳县等地作案,共敲诈得手8000余元,分赃后挥霍。
未央区法院一审分别判处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至1年7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作案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面包车依法予以没收。(记者 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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