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图管理办法再征意见
按照此次拟定办法,五种情况在地图上不得表示,即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的;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向社会公开的地图,应当报送省或者设区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但是,景区图、街区图、地铁线路图等内容简单的地图除外。地图审核不得收取费用。(记者张维)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