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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大学生村官等人群纳入创业担保借款人范围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借款人村官陕西 2017-04-15 10:07:47
陕西省近日重新修订《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首次将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信用乡村创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借款人范围;并在全国首次提出建设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
陕西省近日重新修订《陕西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首次将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信用乡村创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借款人范围;并在全国首次提出建设创业担保贷款信用村。
 
修订后的《办法》将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由过去的最高不超过8万元调整至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由过去一般为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
 
《办法》明确,对个人借款人发放的贷款,贫困地区的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其他地区的由财政部门第1年按贷款利息全额贴息,第2年按贷款利息的2/3贴息,第3年按贷款利息的1/3贴息。对企业借款人发放的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计算的利息给予全额贴息。省内放开户籍限制,不必回户籍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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