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今年起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我省家庭医生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为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组建由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个性化需求服务包方式提供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涵盖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补助资金承担,签约居民不缴费。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藏)西医门诊诊治,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均40元总额预付,个人承担50%的医疗费用。个性化需求服务包包括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转诊预约服务等,费用原则上由签约居民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地区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目前确定的收费标准为30元,试点地区居民个人承担20元,同级财政补助10元。
居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免费或付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现阶段优先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签约,逐步扩大签约人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签约服务在全省开展;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签约工作在西宁市、海西州全面开展;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互助县、海西州格尔木市在全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签约工作的同时,上半年开展个性化需求服务包签约试点工作,下半年全省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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