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 成都市医保局正式实行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经办
本报讯(记者 邵明亮)2月28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和用人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成都市医保局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行生育保险待遇网上经办。
据了解,成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该市106家生育服务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刷卡即时结算,用人单位在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费结算次月20日后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生育津贴待遇申请,实行生育保险待遇网上“一站式”经办。
成都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以支付的,其差额由女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医保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有结余的,其结余归入女职工所在单位的职工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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