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秋季新招学生起,对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开设国际课程班资质的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将由学校自主确定。17日,市物价局下发文件,要求对新入学的学生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已在校的学生学费仍按入学时的标准执行。
自2017年秋季新招学生起,对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开设国际课程班资质的民办学校,学费标准将由学校自主确定。17日,市物价局下发文件,要求对新入学的学生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已在校的学生学费仍按入学时的标准执行。
据了解,我市将对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开设国际课程班资质的民办学校,国际课程班学费不再向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审批收费标准。具体收取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的原则,综合考虑学校特色、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学生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等因素自主确定。
调整新的收费标准应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对新入学的学生执行新的学费标准,已在校的学生学费仍按入学时的标准执行。学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市物价局表示将引导民办学校合理制定国际课程班收费标准,自觉规范收费行为。对抄送的收费标准与社会平均成本差距过大、变动频繁、调整幅度过高、社会反响强烈、投诉反映突出的,价格主管部门要及时提醒告诫,必要时对国际课程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情况进行调查,依法查处纠正价格违规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学校醒目位置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显示屏等形式,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收费透明度。(记者 梁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