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
《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日前颁布实施,对人民调解员的聘任条件、调解职责、经费补贴等均有详细规定。
其中,《办法》明确指出,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会发放适当补贴,补贴经费应当列入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108675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约占14%,政府购买服务的专职调解员约占1%。 (记者 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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