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动重污染Ⅱ级急响应 三热电厂限制发电
(一)教育部门督导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二)公安部门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重型、中型载货车,混凝土罐车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
(三)环保部门督导20蒸吨(不含)以下工业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停止运行。
(四)市发改委督导大唐灞桥热电厂、大唐户县第二热电厂、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
(五)市市政局、西安城投集团督导所属供热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再减排30%。
(六)工信部门督导全市工业类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污染物排放量减排30%;水泥粉磨企业停止生产。
(七)建设、城市管理、市政、交通、水务、轨道交通、棚户区改造管理部门督导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停止生产。
(八)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督导、协调媒体发布Ⅱ级应急响应措施。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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