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生态补偿惠及71.9万人
陕西省商洛市在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工作中,通过创新补偿办法,全力推进林区群众脱贫增收。截至2016年底,商洛市累计兑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1亿元,惠及群众19.3万户71.9万人,户均增收2800元。
从2009年开始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来,商洛市加大了公益林建设,全市国家和地方公益林补偿面积分别由213.45万亩和51万亩,增加到2016年的713.19万亩和142.2万亩。
为提高管护成效,商洛市针对农村大部分劳力外出实际,把兑现生态效益补偿金与承担管护责任相统一。2013年,市林业部门从生态公益林中每亩提取1.75元公共管护经费,由县区林业局统筹安排、统一组织管护,这一做法被纳入2014年陕西省出台的《陕西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在兑现方式上,商洛市将国家认可的区划面积逐一落实到县区、镇办和具体村,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分配方案。如方案经过三榜公示无异议,再由镇办审核盖章提交县区林业局审定,最后财政部门根据兑现花名册打入农户手中的“一卡通”,既减少了基层矛盾和林业部门的压力,也充分调动了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唐明涛 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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