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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首次为被征地农民发放职工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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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陕西省养老金职工 2016-11-27 10:55:01
陕西省从今年(2016)开始试点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 记者 高奇发)陕西省从今年(2016)开始试点被征地农民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确保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

11月24号,宝鸡市渭滨区200多名被征地农民领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是我省首次为被征地农民发放企业职工养老金。

宝鸡市渭滨区符家村一组村民罗宝琴:“现在就是转成职工保险,每月领940多元,现在冬季还给烤火费(取暖费)900块钱。”

宝鸡市渭滨区符家村二组村民李明霞:“我老两口下来就要领两千来块钱,不用再给孩子们要生活费了。”

据了解,今年我省在宝鸡市渭滨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等地试点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凡征地后人均耕地低于0.3亩的农民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宝鸡市渭滨区在试点中,将60岁以上超过参保年龄的被征地农民全都纳入到参保范围,可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将由地方财政、村集体和农民三方共同负担。

宝鸡市渭滨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韩军林:“群众大概缴的是两万到三万,一次趸缴了15年的,这次领的养老金最低领到945元每月,这次领钱的人最高领到1200多每月。”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叶利朝:“我们要求各级政府财政都要给予一定的补助,然后有一些集体村上有能力也应该补助一部分,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来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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