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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十大交通陋习评选出炉:变道加塞惹人讨厌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陋习江苏交通 2016-11-25 15:36:06
从今年6月开始,江苏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等部门和现代快报社联合举办了“全民参与双评,践行文明交通”主题公益活动。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由广大网友投票评选出“十大最令人厌恶的交通陋习”和“十大最令人尊敬的文明交通行为”(以下简称“双评”)。
从今年6月开始,江苏省公安厅、省文明办等部门和现代快报社联合举办了“全民参与双评,践行文明交通”主题公益活动。活动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由广大网友投票评选出“十大最令人厌恶的交通陋习”和“十大最令人尊敬的文明交通行为”(以下简称“双评”)。11月2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交警总队获悉,经过4个月、252万人次投票评选,“双评”结果出炉,其中变道加塞最惹人讨厌,礼让斑马线最受人尊敬。

据主办方介绍,参与投票的人中有专业驾驶人、驾校学员、大中学生和社区群众、农村居民等多个群体,具有相当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投票结果能够反映不同类别的交通参与者对于交通陋习和文明交通行为的总体态度。

交管分析

十大交通陋习为何令人厌恶

1.强行变道加塞

危害:据交通事故数据分析,每年因变道加塞导致的交通事故占轻微事故总数的38.5%。

法律后果: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罚款200元;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机动车的,罚款50元;遇前方机动车排队等候、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罚款200元记2分。

2.强行超车

危害:易导致前车反应不及,发生碰擦、追尾事故。

法律后果:从前车右侧超车的;前车左转时超车的;前车掉头时超车的;前车超车时超车的;与对面来车可能会车时超车的,视具体情形处100元至200元罚款,并按规定记分。

3.随意越线、掉头

危害:今年1-6月,因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掉头的任性驾驶行为引发的事故,占所有轻微事故的24.9%。

法律后果:在禁止跨越实线、禁止左转弯、禁止掉头等标志标线地点掉头的,视情形罚款100元至200元,按规定记分。

4.开斗气车、猛轰油门或按喇叭

危害:开斗气车的驾驶人极易引发事故,而猛轰油门高速行驶或开高音喇叭招摇过市的车辆,容易演变为飙车、追逐竞驶等危险驾驶行为。

法律后果:对于开“斗气车”,如果开车过程中存在追逐竞驶等情形,可能因“危险驾驶”罪受到刑事处罚;如果存在别车、撞车等情形,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将由故意撞击的一方承担;如果危及到其他车辆、行人的交通安全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将构成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罪;如果车辆私自改变发动机功率或排气装置等,将罚款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如果违反规定安装、使用影响交通安全的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或光电设备,罚款200元;在禁止鸣笛的地点鸣笛,罚款50元。

5.随意急刹急停

危害:容易造成后车追尾,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匝道口急刹急停,易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

法律后果:在高速公路上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200元罚款,并依法记6-12分。

6.夜间会车开远光灯

危害: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驾驶员视觉上产生“瞬间致盲”,一旦遇到危险情况,司机常常会避闪不及,从而酿成交通事故。据交警部门统计,夜间(20时-24时)之间发生的事故,约28%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有关。

法律后果: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7.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危害:轻者造成路口交通秩序混乱,严重的会使得正常行驶的车辆反应不及,造成人员伤亡。

法律后果: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罚款50元。

8.低头族或不走斑马线

危害:一方面对于行人自身来说,对道路情况观察不仔细,容易发生意外。另一方面,对正常行车的车辆会造成干扰,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后果: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5元至20元罚款。

9.向外抛物或者吐痰

危害:破坏环境整洁、威胁行车安全和生命安全,同时也折射出社会整体素质和文明形象。

法律后果: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20元至50元罚款。

10.车辆随意停放

危害:易造成交通拥堵,有时还会影响其他车辆的视线,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内环等禁止停车路段上随意停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法律后果:有上述违法行为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处50元至200元罚款,并依法记分。

管理措施

以民意为导向

加大交通违法

整治力度

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陈玉峰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对于闯红灯、随意变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停、违法掉头或越线行驶等依法应当予以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全面落实交通违法记分管理措施。对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等查处难度较大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于交通事故多发的点段,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设立专门的“交通事故黑点”管理员,集中力量分析研判事故多发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同时,对于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

陈玉峰还表示,对于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多发高发且隐蔽性较强的,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搭建全省统一的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出台群众举报交通违法办法,实施有奖举报。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科技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交管大数据后台支撑,努力提升全省公安交警部门执法效能。  (苏交轩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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