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网| 中国科教第一门户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技动态 > 正文

省住建厅下发通知:遇极端低温天立即启动供热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天立低温极端 2016-11-03 11:53:14
昨日(11月2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区)燃气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对供热供气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应急气源储备、调峰热源建设,制定煤炭、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遇有大范围寒潮、极端低温天气等情况,立即启动供热。
昨日(11月2日),省住建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区)燃气供热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对供热供气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应急气源储备、调峰热源建设,制定煤炭、燃气供应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部门协作,遇有大范围寒潮、极端低温天气等情况,立即启动供热。

对可能发生的燃气供热事故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防止大面积停热停气事故。开通专线,做好停气、停热和供热问题投诉咨询办理工作。(记者 杜鹃)

延伸阅读:

冬天比暖气来得早多了 供暖“时间表”执行约40年

10月底以来,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骤降,公众希望提前供暖的呼吁升温。记者采访发现,集中供暖时间标准的制定在当初有特定历史背景,并已沿用约40年。随着气候条件和百姓生活条件的变化,“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规定是否需要变一变?

硬性划定供暖时间段值得商榷

自10月底开始,北京最低温度连续低于零下,11月1日凌晨更是低至零下4摄氏度。不少市民感慨,冬天比暖气来得早多了。

多位市民提出,这两年天气忽冷忽热变化很大,往往是气温骤降后忽然有一个回升,但很快又回到零下,于是也就没有达到“连续5天”的标准。而从实际情况看,没有暖气的11月初很可能比供暖中的3月初还要冷,所以硬性划定供暖时间段值得商榷。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办等部门3日将第二次召开气象会商,对7日前后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如果在15日之前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就有可能提前供暖。“但是,根据目前的预测,这期间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比较小。”北京供热办一位负责人说。事实上,10月28日北京已经进行了一次天气会商,但因没有达到硬标准未能提前供暖。

“现在极端天气多,北方往往10月底就很冷。冷不冷应根据老百姓的真实感受。为什么必须是5天?难道连续4天低温就只能挨冻?”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朱莉说,她晚上在办公室加班时必须“裹成熊”。

北方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银川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但10月26日宁夏多地突降大雪,气温骤降。宁夏大学南校区多位学生称,这么冷的天气却没有提前供暖,同学们缩在教室里瑟瑟发抖,根本没法安心上课。

集中供暖已逐步过渡到自费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陈超说,北方集中供暖体系形成于建国。初期,从供暖方式到理念基本都参照了“苏联模式”,包括规定连续5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即可供热。再加上根据北方各地当时的天气情况,逐渐固定下来了供暖周期。基本供暖架构形成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了。

 郑立均说,现行供暖标准沿用了好几十年,而现在的生活条件、人口体质包括天气状况,与当年相比都已经有了巨大变化,所以应该因时而变,让供暖时间不再固化。“以前老百姓更多追求温饱,现在则要更加舒适,对供热时间和室温有了更高要求,提前供暖的要求能够理解。”郑立均还强调说,当初的集中供暖属于福利性质,现在逐步过渡到自费使用,所以服务应该更加灵活和市场化。 据新华社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

回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 | 新浪微博| 全国地市频道加盟热线:15529092222

Copyright © 2018 科教网(中国)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8015870号-1

科教网 - 中国科教产业第一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