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民工镇安工地受伤 抑郁自杀谁之过?
执法新闻网讯 ( 记者 赵峰 ) 公路改建工地打工遭遇工伤,医治后回家休养期间抑郁跳江自杀近一月,雇主单位及主管部门竟互推责任,至今工伤赔偿难到位。家属质疑:陕西镇安345国道改建工程层层转包、管理混乱,间接导致“人命案”,却无人担责。
2016年4月24日, 39岁的郑佳国,与往常一样在商洛市镇安县345国道金钟至木王林场公路改建LJ—5标段工程工地干活,不过,这天干活让他此后三个月从身体到精神上都受到常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当日上午9时许,在工地干活的郑佳国,被工地现场正在工作的挖掘机砸成重伤。事故发生后,郑佳国被送往镇安县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尺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尺骨中段骨折;坐骶骨关节处骨折;耻骨联合分离;尿道损伤膀胱造瘘术后;创伤失血性休克和肺部感染。
事故发生后,工地施工方垫付了相关医疗费用,并在医院为郑佳国进行了初步医治。不过,7月27日,施工方在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给郑佳国办理了出院手续并送回了紫阳县老家休养,等待第二次手术。
但就在郑佳国被送回家一周的8月3日,不幸再次发生,当天郑跳江自尽。郑佳国的弟弟表示:郑佳国自杀,很大可能是缘于发生工伤后,身体及精神受到双重打击,由此诱发轻生念头。因为,作为未婚男子,郑佳国工伤后,尿道及膀胱等生殖系统受到影响,肯定影响未来的生活质量。另外,多处骨折后,手术治疗中忍受着常人难以体会的痛苦。更重要的是,从精神上郑佳国,已经备受打击形成抑郁。
另外,施工方存在借用他人资质承包工程,并将工程肢解分包等行为,漠视安全生产管理,是事故的另一个诱因。据了解,郑佳国干活的345国道相关标段工程,由山西灵石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而该公司又将该工程护坡、挡墙等工程承包给一个名叫方阳林的包工头。该种层层转包工程的违法行为,为工地安全管理混乱埋下隐患。直到发生郑佳国工地受伤后,该工程仍正常施工,并未上报相关事故。当地安监、交通、劳动保障等政府部门也未对该工地进行安全方面的整顿教育。
日前,镇安县安监局张副局长表示,该局对此次事故并不知情,也就不存在对工地进行处罚等措施。不过,345国道工程由该县交通局主管,县交通局应该负责工地的相关事务。该县交通局有负责人,就郑佳国工伤事故表示,此事该局已经知道,并且也召开相关会议对此事进行了协商。目前,该事故处理事宜已经由死者家属和施工方双方律师介入洽谈。
施工方负责人刘某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们积极向交通局汇报过,并组织救治。所有医院救治费用,包括护理都由施工方安排。送医后,因为一次手术恢复一段时间后还需要一次尿道修复的二次手术,所以先征得本人同意后,送伤者回家疗养。同时,也拟在二次手术后给郑做工伤鉴定,并按规定补偿。但郑却在回家多日后,意外自杀身亡。目前只能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善后事宜。
家属方面的律师表示,事实上,从8月3日郑佳国跳江后,镇安县交通、安检、劳动保障等多个部门,对郑的工伤事故并未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各个部门互推皮球的做法也令人寒心。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更有失职之嫌。该事进展如何,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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