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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复配陕西省添加剂 2016-08-13 10:03:16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食用明胶;严禁采购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用明胶。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陕西新闻联播》记者 秦昊)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食用明胶;严禁采购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用明胶。企业要严格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与其许可配方一致。食品添加剂产品标签应当标明“食品添加剂”字样,以及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

省食药监局食品添加剂和调味品监管处副处长张备战:“食品添加剂按照它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来严格控制是完全可以加入到食品中来的,比如公众都比较熟悉的小苏打、碱面。但有些是不能加入到食品中来的,比如孔雀石绿、吊白块、苏丹红。”

《通知》还要求,执法部门要加强标签标识检查,复配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标注的名称、用途等应当符合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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