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人员谈中央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新政:接地气
新政凸显对科研“人”的尊重
新政在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给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政策措施,还扩大了高校和科研院所管理权限,这些举措普遍获高校科研人员点赞。
王涛认为,简化预算编制科目是重大改革,“编”出项目执行期间开几次会、去哪里开会、参加哪个国际会议,真是科研人员头痛的事,不编不行,编出来不执行不行,执行了又难以有预想效果。经费中“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不符合科技活动特点。
“新的规定,放活了科研人员研究自主权,把科研人员从不可预见、难以预算的事情中解放出来,将减轻研究人员负担,提高科研经费利用效率,营造良好创新环境。”王涛表示。
以往结转结余资金要收归国库,会造成科研人员和单位突击花钱,经费使用效率低、浪费严重。此次新政改进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剩余资金留给学校统筹安排,学校可按照科研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来分配。周羽认为,这切实贴近了高校科研发展最急需、最重要的需求,有利于在整体上达到节约经费并合理调配资源的效果。
过去,不同的科技项目绩效政策不同,并且绩效比例较低,新规定加大了绩效激励力度,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将极大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提高优秀科研人员收入水平。
以往劳务费支出范围较窄,这次扩大了博士后、访问学者等,王涛表示,新政突出了对科研主体“人”的劳动成果的尊重,符合科技工作实际,对推动用人制度改革、吸引并留住优秀人员从事科技工作、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等将发挥积极作用。
放管服结合,创新科技管理
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简政放权后,如何防止资金“跑冒滴漏”,如何确保项目承担单位“接得住、管得好”,是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新政明确,项目承担单位要依法理财、规范管理。
王涛表示,新政为大学和科研单位依法管理、和谐发展奠定了制度和政策保障,这些政策和权力是承担单位改革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根本依据。承担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废止以往不合新规的政策办法,制定符合新规的政策办法和工作细则,提高管理工作规范性,让科技工作充满活力,提高创新能力,多出创新成果。
对国家的“放”,高校如何做好“接”?周羽表示,学校要尽快制定出相关配套办法,做好文件落实落地工作,切实管好、用好放权后的科研经费,有效解除科技人员的非科研性压力和负担,服务好科技人员和科研工作。
周羽建议,相关部门在制定配套或细则时,应充分考虑社会治理成本的降低。比如,名目繁多的各类审计、验收等检查,涉及财务部分的多数是由会计师事务所来承担。因此,应实现审计、验收、检查的资源共享、结果互认,尽量做到同对象、同时段、同内容的经费使用不进行重复检查,把科研经费管理的重点逐渐引导到提高学校内部治理水平上来。
此外,在简政放权、加大激励力度政策出台后,如何进一步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发挥好科技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中重要作用,切实让新政“礼包”转化为科研实效,这是相关部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下一步共同努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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