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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超市建库房 浐灞快速干道桥下违规搭建存隐患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干道库房隐患 2016-07-09 10:56:08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西安市城市桥梁下空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城市桥梁下空间从事商业、餐饮等各种商贸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临时占用城市桥梁下空间。可最近有市民反映说,

仓库承包方:属“历史遗留问题”

管理部门:未经审批 擅自占用将拆除

既然西安市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在桥梁底下从事商业等活动,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那么,这两家公司又怎么能在桥梁下建设仓库,公然对外出租呢?这到底有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呢?

记者从西安市城市快速干道管理中心负责城东一带的巡查人员那里了解到,酒十路快速干道桥下的仓库多年前早已经搭建了;而《西安市城市桥梁下空间管理办法》是2015年8月1号才施行的。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这些搭建的仓库是未经占道审批,属于擅自搭建建筑及占用桥下空间。管理中心在发现这一问题后,于今年4月25日已经给桥下各商铺和仓库负责人下发通知,要求在30天内自行拆除全部违章建筑、恢复桥下原状。可按照期限早已过去一个月了,仓库为何还没有拆除呢?对此,两家承包公司都有自己的看法。

仓库承包方陕西某仓储服务公司负责人:“现在几乎都停完了,都不允许做了,现在就是转为停车场。以前是历史遗留问题。”

记者:“现在从啥时候开始不允许租了?”

仓库承包方陕西某仓储服务公司负责人:“这几回不是一直在发宣传单了嘛。”

记者:“有的合同没到期咋办?”

仓库承包方陕西某仓储服务公司负责人:“没到期和他解除嘛,你这属于政策问题嘛,我们也没办法。”

另一家承包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政府为了治理立交桥底下脏乱差等问题,同意他们合理利用这块地,而且当时他们每年也向快速干道公司交有租金;如今快速干道公司撤销、变由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城市快速干道管理中心管理,面对新的政策规定,要以违章拆除这些库房,他们认为不合理。

仓库承包方西安某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违章我们不认同,因为我们是有申请的,你们是同意的。”

记者:“自从他们变成快速干道管理中心之后,你们就一直没给他交过这个租金是吧?”

仓库承包方西安某环卫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责人:“应该是吧。”

西安市城市快速干道管理中心综合办杨主任介绍说,管理中心并没有收取租金,这些库房也没有经过管理部门审批,何况还存在将“桥墩封闭在内、与桥梁没有间距”等不符合规定的问题。

西安市城市快速干道管理中心综合办主任杨文军:“它们是违法建筑。他们使我们检测不方便,他们库房里头放的东西没有按照要求,有些易燃易爆的,有些是不允许桥下放的,所以,它们对我们桥梁的检测,桥梁的安全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杨主任说,他们先后召集过仓库的商户、使用人等进行约谈,要求限期自行拆除,并采取专人在现场宣传和横幅宣传的办法,让商户知道桥梁下空间是不能擅自占用的。

西安市城市快速干道管理中心综合办主任杨文军:“目前我们一个是进行宣传、告知,第二个,我们也给当地的政府发函,要求我们联合进行拆除,这个工作我们正在进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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