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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就业职工可由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西安职工企业 2016-04-24 10:56:19
从2011年起,西安将保障性住房审核调整为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及六部门联审,丰富了资格审核手段,增加了社会公示环节,提升了审核准确率,彰显了公开、透明、公正的审核原则,让保障房社会资源真正惠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西安新就业职工可由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从2011年起,西安将保障性住房审核调整为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及六部门联审,丰富了资格审核手段,增加了社会公示环节,提升了审核准确率,彰显了公开、透明、公正的审核原则,让保障房社会资源真正惠及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随着保障房供应量逐步加大,越来越多的群众申请居住,但保障房资格审核环节较多,程序复杂,虽然准确性、公平性大幅提升,同时也存在审核周期较长、申请资料烦琐等问题。为提高保障房审核效率,方便群众办理,市房管局不断优化审核程序,简化办事环节,确保公平分配。

简化申请资料

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房不再提供劳动合同

据悉,住房困难家庭在申请保障房时,仅需填写《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单据),婚姻、收入、车辆情况证明;不需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出生证明,未婚证明及住房证明等材料。

缩短审核时间

30个工作日可完成保障房资格审批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我市保障性住房审批时限由7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各级人才市场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后,社区应在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在11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并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上报联审信息,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六部门联审和备案。

开辟绿色通道

企业可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工业园区企业,可由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将符合条件职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直接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同时为解决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住证时限要求,市房管局最新规定,只要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单据,即可提前申请保障性住房,将居住证办理和保障房审核业务由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缩短办事周期。

对正在办理竣工备案或预售许可的保障房,市房管局将提前在媒体、网站发布报名公告,延长报名期限,待具备分配条件后,在公证机构、新闻媒体及群众代表监督下现场摇号,并将摇号结果即时在市房管局网站公开,确保公平分配。

公开租售价格

租赁型保障房实施梯度租金

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预(销)售基准价格由物价部门根据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核算。

租赁型保障房实施梯度租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2.89元/平方米。月缴纳租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80%、100%执行,基础租金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确定,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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