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75项医疗服务项目实行新价格
昨日,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6年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新的诊疗技术在我省医疗机构开展情况,在认真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新增和修订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遵照执行。
本次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75项,其中新增项目价格23项(含新增子项目11项),修订规范项目价格50项,取消项目价格2项。同时修订特殊卫生材料库3类耗材。省物价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使用计算机收费管理系统的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标准数据库的升级,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并向患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新增项目价格试行一年,到期后根据国家政策及临床应用情况重新核定。2014年新增试行项目价格仍按照陕价行发〔2014〕128号有关规定执行。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的相关项目价格与本通知不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具体情况市民可登录陕西省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记者 郑伊琛)
西安晚报:
陕西省新增修订75项医疗服务价格 5月起避光输液不加费
从今年5月1日起,在医院输液时使用避光输液器将不再另外加收6元的费用。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我省近日新增、修订了75项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取消项目价格2个。
按照国家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新的诊疗技术在我省医疗机构开展情况,省物价局在认真研究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新增和修订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本次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共75项,其中新增项目价格23项(含新增子项目11项),修订规范项目价格50项,取消项目价格2项。同时修订特殊卫生材料库3类耗材。其中,取消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包括使用避光输液器输液加收费用以及微管人工流产术两项。具体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市民可登录省价格信息网进行查询。省物价局要求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若有不按照标准收费,市民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记者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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