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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小财迷捡到300元提货卡 不交警察买回来大堆零食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财迷零食大堆 2016-02-25 09:16:13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歌伴随了我们好几代人。昨日,家住渝北区两路津和苑小区的彭先生,将最近遇到的一件烦心事告诉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元宵节前,他11岁的财迷儿子捡到300元重百超市提货卡

孩子愉悦中承认错误

20日正好是周末,彭先生要回忠县老家,那里正好有个敬老院。彭先生带着儿子去超市买了苹果、牛奶、糖果等。当天傍晚,父子俩就赶到忠县花桥镇宝胜村敬老院。

“爷爷奶奶们,春节快乐!”豆豆给老人们拜年。彭先生说明来意,老人们一下子围过来,有人摸着豆豆的头,祝他学习进步。“爷爷奶奶们吃在嘴里,我是甜在心头。”回家路上,豆豆告诉彭先生:“爸,我不该私自用捡到的提货卡。”

彭先生说,他发现自己这种处理方式,不仅照顾了儿子的面子,还让儿子学会如何处置拾得物品,同时激发了儿子的善心,让财迷儿子懂得了分享,可谓一举多得。

忠县花桥镇宝胜村村委会负责人肖华祥向重庆晚报记者证实,上周六傍晚,彭先生确实带着孩子和礼物去了敬老院,说这些东西都是用孩子捡的提货卡买的。“我们还以为他是为做好事找借口,后来才晓得真是那么回事,他也是为教育孩子才这么做的。”

律师说法

好心可能办成坏事 无主物最好交警察

捡到东西找不到主人该怎么办?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敬友律师事务所唐斌律师称,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或者交给有关部门。拾得人或有关部门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不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唐斌建议,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对无人认领的拾得物,最稳妥的做法是第一时间交给公安机关。对于彭先生父子用捡来的提货卡购买礼物送敬老院老人的做法,唐斌说,从情理上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从法理上讲属于擅自处理拾得物,如果失主找上门,彭先生要承担赔偿责任。对此彭先生说,他早有思想准备。“请失主看到报道后,通过重庆晚报与我联系,一旦确认是失主我愿意自己贴钱补偿他。”

编后语

拾金不昧 是美德更是法律戒尺

拾金不昧,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到“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从古至今,它都是作为国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来规范约束社会的。受传统教育影响,多数国人一直把拾金不昧当作传统美德而不是法律义务来看待——这也是此事引起彭先生朋友圈争议的主要原因。

其实在古代,拾金而昧就要受处罚。现代民法通则也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归还失主。拾金不昧,实际上是法律的起码要求,否则就是违法侵占。当前,倡导和谐社会弘扬社会正能量很重要。只有寻找到道德和法律的契合点,让这种意识从孩提时代扎根,成为国人基本素质,才能更好地将这一传统美德发扬光大。(重庆晚报首席记者 夏祥洲 当事人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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