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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机动车未达本市污染物排放标准将不予挂牌

科技动态
来源: 标签:西安污染物机动 2015-12-11 10:27:41
新修订的《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天(12月10日)通过审批,将从明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新修订的《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天(12月10日)通过审批,将从明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

根据条例:西安市将根据目前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本市环保达标车型目录,凡未达到该标准或未列入该目录的机动车,将不被予以注册登记及转入登记等挂牌业务的办理;销售企业不得销售未达到排放标准的车辆,如有违法销售行为,将由工商局没收其销售所得,并被处以销售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西安市政府在采取机动车限行措施时,也将根据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类型或排气污染程度来执行交通管制。

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新条例主要是比过去从末端治理(尾气污染)改为现在全过程的监管,新车的准入和挂牌登记环节、排气监督环节、包括车辆最终的维修报废环节,能全方位监管降低它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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