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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上往来]教师微信群“骂街”被罚,冤吗?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教师 2015-12-04 14:22:31
扬缓是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女教师,这两天她摊上大事了。该校叶校长认为她在学校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是指桑骂槐,骂了自己,于次日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将扬
“扬缓”是延安市宝塔区桥沟镇中心小学的一名女教师,这两天她“摊上大事了”。该校叶校长认为她在学校微信群里说了一句“今天下午开会让狗咬了一下”是指桑骂槐,骂了自己,于次日召开全体教师行政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将“扬缓”停职停薪一周。(12月3日《华商报》)

  聊天记录截图

“开会让狗咬了”若没发到学校群

司马童

因在学校开教职工例会时没按要求带本记录,刚刚被校长点名批评过,被点名者随后就将“开会让狗咬了”发上了学校微信群,若说这“纯属凑巧”,并希望别人“不要对号入座”,这解释显然太过牵强。尽管对于“扬缓”由此招致停职停薪一周的处罚,网上已然热议纷纭,我却想到:假如“开会让狗咬了”没有发到学校群,就是合适的么?

是不是如女老师事后所说的那样,开会期间她到外面接听家人电话时,楼道里曾被一条狗咬了一下衣服,一时恐怕很难作出明确判断。不过,我倒比较相信“扬缓”的如下解释:因为白天的事情心里有点烦,就打算在微信朋友圈里晒晒心情寻求安慰;可因其近视,发送时点错了,就发到了学校的微信群里。但问题是,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看同样不宜用“开会让狗咬了”这种带有侮辱性的措辞,去污染朋友圈的风气。

“开会让狗咬了”是让人先想到“开会时被批评心里不爽”,还是“开会时出去接个电话被狗咬了衣服”?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估计十有八九会选择前者。受到批评而不爽,这种情绪谁都会有的,也算不得不正常;然而,随之想到在朋友圈发布“开会让狗咬了”,以宣泄心中的某种怨气,这就未必妥当。一则朋友圈也是个半公开的社交空间,并非可以不顾文明自律,甚至胡言乱语;二则朋友圈里都知道你的教师身份,如此指桑骂槐地侮人为狗,岂不同样隐喻了自身的素质之缺?

眼下,QQ群、微信群等即时聊天工具,俨然已成为许多人不可或缺的社交渠道。作为一些长期以这种方式交流的年轻教师群体,难免会陷入一种误区,即把半公开的群聊和群晒,等同于纯私下的话语场所。因此,有人在现实中不爽,以为在群内或圈里发泄一下怨气,就属于理所当然的“自我调节”,而忽略了自己的“文明形象”,这无疑是十分失当和有害的表现。

的确,假如“开会让狗咬了”没有发到学校群,延安那名小学女教师也许就不会“摊上事儿”。对于她因此被停职停薪一周,我认为,在学校群内发布“开会让狗咬了”,似乎不能与正常的提意见混为一谈;而学校认为“对此问题若不作处理,以后再现同类问题就不好收拾”,也不无道理。但此事最主要的警示在于,即便不在学校群里,“开会让狗咬了”之类的“率性”发言,也不该无所忌惮地想发就发。

我倒想给延安那所小学的校长提个建议:既然对于你的批评或指责,有些教师可能心有不服,那就无妨公开宣布一下,以后学校群里尽可光明正大地“给校长提意见”。有了这样的一条“光明正大”的反馈通道,那么将来再去处理那些声称“开会让狗咬了”的不当言论,也才更能显得有理有节,而不会招来太多“以权压人”的质疑和异议。

教师微信中的“狗”与校长心中的“斗”

李英锋

一句抱怨,一周停职,一种无奈。教师“杨缓”因为在微信群中的一句“开会被狗咬”的抱怨“咬”伤了自己,招来了处分,摊上了“大事”,实在是荒唐。

叶校长以为“杨缓”曾遭到自己的批评而心生不满在微信群中指桑骂槐,“杨缓”则坚称自己在开会期间外出接电话时确实被狗咬了一下,并非骂人,且“杨缓”表示已在微信群中进行了解释,劝叶校长等人“不要对号入座”。显然,对于“杨缓”在微信群中那句抱怨的定性处于一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状态,套用司法审判的理论,这起纠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理说,即便“杨缓”有些指桑骂槐的嫌疑,未获得清晰事实支撑的叶校长等校领导也该奉行疑“罪”从无原则,而叶校长等校领导完全跟着自己的感觉走,想当然地按照自己的单方主观认知给杨缓的抱怨定性,很偏激,很不合理,暴露出狭隘的意识,暴露出简单粗暴的作风。

对于学校作出的让“杨缓”停职停薪一周的处分,笔者也要打几个问号——请问“杨缓”违反了哪条规定?学校处分“杨缓”有什么依据?笔者注意到,叶校长等校领导把学校大多数教师投票支持处分“杨缓”当做处分正当的理由,实际上,这一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脚,教师投票表决处分其他教师是一个错误的程序。因为,教师投票表决是叶校长等人发动主导的,恐怕受了叶校长等校领导先入为主的情绪影响,因为,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规章制度规定学校的教师可以投票表决处分其他教师,因为,一旦认可了这种操作手法,校领导与其他教师有了别的纠纷或误会时,也很可能会故技重施。诚然,学校有管理教师并对教师进行奖惩的权力,但学校处分教师也应该摆事实,讲道理,有依据,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之内,应该公平公正,应该让人信服,如果学校领导根据自己的好恶随意地处分教师,乱用权力,乱扣帽子,乱定罚则,就是对教师权益的侵犯,也是对教育管理公信力的亵渎。

教师在微信中抱怨“狗”,校长则在心中“斗气”,借助管理处分权力对教师进行反制,实在是不应该,贻笑大方。希望各学校都把这件事当做一堂教育课,尤其是校领导们都该从中吸取教训,校领导不管和教师之间有什么隔阂、误会、矛盾或纠纷,都该保持理性和宽容,都该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合法合规的程序、合理的渠道解决问题,都该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以规矩服人,这样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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