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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释疑“两孩话题”:将完善产假和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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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标签:产假计委话题 2015-11-11 11:16:23
  中新网北京11月11日电(张尼)10日,国家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答记者问,社会关于两孩新政的诸多疑问在这场发布会上得到答案。自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两孩政

  疑问3:何时生二孩不算超生?

  回答:人大修法通过之日 政策生效之时

  资料图: 李传平 摄

  “全面两孩,是今年作出的决策,明年才能普遍实施。”在11月10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培安对于政策落实的时间点给出了这样的答案,同时重申,全国人大修法通过之日,就是政策生效之时,然后各地依法组织实施。

  此前,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负责人也发声称,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疑问4:二孩政策配套咋跟进?

  回答: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 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在11月1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王培安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或将导致女性就业难度加大,就业性别歧视可能会加重。为此,他强调称,需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同时要保障女性就业权益。

  同时他强调加大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力度,强化孕产妇与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建设,切实解决产科和儿科医护人员和服务能力短缺问题,确保母婴安全。合理配置托儿所、幼儿园及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人口需求。

  疑问5: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还有吗?

  回答:老人老办法 新人新办法

  王培安强调,要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做好政策调整前后各项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

  按照这一原则,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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