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首次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心医院被罚仍收费
渭南市物价局官网的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标明,渭南市物价局于7月1号至8月4号对渭南市中心医院停车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该院违反《陕西省机动车辆停车场点管理规定》,在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违规收取停车费31000多元,遂依法责令该院立即停止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没收这些违法所得。
渭南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谭卫潮:这个发的这个东西和给企业发的东西是一样的,调查(以后)我们已经行文,就是存在这个事实。
记者:已经送达了还是没有送达?
渭南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谭卫潮:送达了。
记者:他现在已经签收了还是?
渭南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谭卫潮:签收了。
记者随后在渭南市中心医院看到,该院大门外依然竖立着停车场收费公示牌,显示每辆车停车2小时以内不收费,2到14小时收3元,14小时后加收2元,每天上限5元。上午11点多,记者取卡后进入停车场停车,两个多小时后,记者驾车离开停车时被拦了下来。
现场收费员:请交费三元。
记者:你这儿不是不收费了?
现场收费员:一直都在收。
记者:有票没有?
现场收费员:现在给你撕。
收费人员出具了加盖有渭南市中心医院半个公章的票据,两张合计3元。那么既然违规收取停车费的相关文件已经送达,为什么停车场还在收费,随后记者向当地物价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
渭南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谭卫潮:肯定第一个就是要停止(违法)行为,原来的要纠正,然后对这个行为进行(处罚),要是一般行为的,我们要进行罚款;如果有别的行为,我们就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再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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