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旬邑高中生打架 二人将同学打成十级伤残
何强与陈斌、高峰都是旬邑县一所中学的高二学生。2015年3月,何强考完试后,在学校报告厅附近与几名同学聊天时,陈斌故意向何强及旁边的同学扔土疙瘩,为此双方发生争执。
随后,陈斌、高峰将何强叫到学校操场,双方发生厮打,导致势单力薄的何强受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何强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伤残等级属十级。何强便将陈斌及高峰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万余元。
旬邑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法官与学校取得了联系,得到了学校的高度重视。在法院的主持下,法官及学校的老师在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的前提下,耐心做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对自己的行为都有了充分的认识,就附带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陈斌、高峰共赔偿何强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37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同时,何强也撤回了对对方的刑事控诉。(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