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查中小学违规补课 高中毕业班补课不得收费
科教网讯 人民网福州8月6日电(郑艳艳)日前,福建省教育厅就进一步规范福建中小学教学辅导等有关事项提出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加强补课及其乱收费、择校及其乱收费、违规招生转学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教育治理,并作为开学检查重点内容。
根据要求,对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在坚持学生自愿和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可安排周六(上学期半天、下学期一天)进行答疑、辅导等形式的教学辅导;对于即将升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暑期可安排不超过两周时间的答疑、辅导。鼓励高中学校创造条件开展分层次答疑和个性化教学辅导。
除高中毕业班外,中小学其余年级严格执行校历和作息时间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日、双休日以及其他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教学辅导。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将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对违规补课及其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以任何名义收取教学辅导费用、延长教学辅导时间和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等违规行为,进行重点督办和约谈问责,予以坚决制止和查处。对屡禁不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问题,不仅要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要严肃追究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并点名公开通报。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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