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明确中小学生“艺术特长”认定的依据
央广网北京7月17日消息(记者王楷)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参加社会艺术考级和艺术比赛的结果能否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特长”认定的依据?教育部日前印发相关办法予以明确。
新的《测评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素质测评要覆盖全体学生。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形式呈现,总分110分。其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针对一些学生和家长关心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比赛能否能计入测评得分,文件中做出规定。教育部体卫艺司副司长万丽君:
万丽君:“一个是不包括学生们接受的家庭的艺术教育,第二个不包括学生参加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者各级机构的培训。那么关于艺术特长,文件明确规定,它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它要通过学校测评来鉴定。”
万丽君表示,当前专家学者有两种担心:一是认为现在很多艺术类考证考级功利化倾向严重,以盈利为目的,脱离了育人的目标;二是一些考级把艺术教育推向了纯粹的技能培训,扼杀了学生的信心和潜能。
她还指出,“校外学习”和“艺术特长”在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中分别占10分,分值不高,家长不必过于担心。
万丽君:“因为我们是学校的中小学生的艺术测评,所以它指的是学生在学校里头他所接受的整个的活动的一个评测。如果要是直接把社会的放进来进行评测,它操作起来无法操作。”
万丽君还强调,目前公布的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仍处于试行阶段,未来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完善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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