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锦雄:不要让自杀成为处理医患纠纷的最后防线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医患冲突引起社会的持续关注。特别是一些“应运而生”的职业“医闹”采取各种途径严重妨碍医疗秩序,给医院和医生本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医患冲突走向不可调和,最后,就像上文报道中,被“医闹”纠缠了8个月之久的医生最终无奈的选择了自杀来解决问题,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发生这样的悲剧的确是我们不忍直视的。
如果仔细的分析起来,医患纠纷并非是一方之过。就医方而言,医者父母心也,医生本来是该像对待父母一样善待自己的病人的。但是因为就医人数与日俱增等因素,一方面医方的设备长期处于不足,同时医生也处于超负荷的状态,在此背景下,医生在为病人服务时的态度有所欠佳是可能的,也的确会给患者家属留下纠纷的“口实”。同时,我们目前依靠的仍然是“以药养医”医疗制度,药卖得越多,医院和医生的收入越高,在这种“万般皆下品,唯有卖药高”的机制下,医生的确有可能对患者的病情有所忽视。而从患者而言,预约难,挂号难,排队难,买药贵,医院的相关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患者不安的情绪从一开始就潜在着,到一定时候必然会集中的爆发出来。
所以要解决医患纠纷,首先要建立一个新的医疗管理制度。即要从破除“以药养医”的体制入手,同时通过积极引导的方式鼓励医生把重心投放到病情本身,并通过完善收入改革来保证医生的收入稳步上升,从而营造出良好的医疗氛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其次是要不断的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同时要杜绝医院收红包,走后门等不正之风。事实证明,历次医患冲突事件中,有很多是因为医疗资源配置不均,导致该受到特殊照顾的病人得不到及时救治。同时,一些手握重要资源的医疗领域仍然存在着收红包,走后门等不正之风,这也会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公正。从这个角度而言,在进行医疗资源配置时要将医院的不正之风同时纳入医疗资源配置的范围。
同时,处理医患纠纷,还要开拓法律之外的其他渠道。刑法只是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法律之外,我们要做的事还有很多,要走的路也很多,比如说要建立相应的投诉管理部门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做到医患纠纷时能够及时沟通,深入调解,如果这些路走行不通了,最后还可以通过法庭判决维护各方的利益。
总之,处理医患纠纷,构建良好医疗秩序任重而道远,不仅要做到法律有保障,还要保证制度有创新,服务有提高,以及形成配套的解决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多管齐下,层层设防,争取在源头上就把医患纠纷掐灭掉,更不能让自杀成为处理医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
作者:余锦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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