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卫生局:医疗机构须制定老年人优先就诊流程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办法》中
关于“65岁以上老年人就医时,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内容,西安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医疗机构落实该《办法》的具体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督促整改,对整改仍不到位的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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