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30处煤矿存重大安全隐患
昨日,记者从各省安监局获悉,省安委会办公室对第二批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名单进行公布,涉及到榆林、宝鸡、渭南、商洛市、韩城市等地。
据悉,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14〕95号)要求,现对在全省煤矿隐患排查中查出的第二批30处煤矿存在的46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省安委会要求,各市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整改责任,确保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对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责令停产停工整改。隐患整改工作进度请及时报省煤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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