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捡到一个装有3700元的钱包,全数交给了警察。然而,4天后失主领到钱包发现,少了2200元。日前,河南安阳市公安局已对涉事民警作出处罚: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1月3日澎湃新闻)
提起钱包与警察,所有人都会立刻想起那首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然而到这则新闻中,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异类的警察,他让那首原本脍炙人口的歌唱走了调,变了味。
当地警方称,该民警“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还失主,……鉴于组织调查前,能认识错误并主动退还失主财物”,这种说法显然是含糊其辞,试问,是没有及时将钱全部交还失主还是不想全部交还失主?当此事已然闹得沸沸扬扬之后,才将财物退还,这是说该民警“主动”,还是调查太被动?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我国在失物招领方面所存在的漏洞。当警察在接收失物时,既要做好每一个环节的登记,也要引入旁证。其次,及时对失物进行公示,当失主领到失物时,要与捡到财物者进行确认,以便相互印证。再者,对于未能找到失主者也要定期公布,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可擅自使用。
当然,严密的失物招领制度可能会增加公安等部门的工作量。如果难以应对,可吸纳民间失物招领机构的加入,在澳大利亚等国家有相对成熟的经验。无论如何,都应想方设法,尽快健全完备的失物招领体系,这也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
那首“一分钱”的儿歌很美,希望它能一如既往地传唱下去。也应该让那些把这首歌唱走调的人付出代价,因为他们就是诚信的老鼠屎。□公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