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二审持续14个小时 法庭将择日宣判
庭审现场,据新民网官方微博。
综合新民网、新华网报道,经过逾13个小时的审理,12月8日23时30分左右,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二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当天上午10点,“复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庭审中,双方围绕三大焦点展开辩论:林森浩的行为究竟属于“故意杀人”,还是“恶作剧”;林森浩投入饮水机中的二甲基亚硝胺剂量究竟有多少;黄洋喝下的水究竟是否足以致死,还是死于其他原因。
林森浩口供:出于“愚人节”捉弄
在二审的庭审中,被告人林森浩称其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对投毒后的饮水机液体进行了一定的稀释”;出于“愚人节”捉弄,没有杀害被害人的故意。庭审现场,林森浩一度情绪失控,低头痛哭,并表示:“我是一个很‘空’的人,我没什么价值观。”在黄洋毒发后,第一次见到黄洋父亲时,“看到他的样子我觉得很愧疚”,但仍没有说出投毒行为,“我觉得和勇气有关。”
林森浩承认,自己投毒后确实看了电影《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但强调“这部电影和我作案没有任何关联。”至于,微博写的“带种的就来真的”、“出来混,就不要怕死”。是由于当时很害怕,写这个是觉得自己要勇敢。
庭审上,林森浩爸爸林尊耀两次出声,法官两次提醒“旁听人员注意法院秩序”。林尊耀后来解释到,因为儿子表达能力差,很担心,他希望“儿子将知道的都说出来”。[page]
庭审现场,据新民网官方微博。
公诉方:林森浩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公诉方指出,2013年3月初及3月下旬,黄洋中毒前,林森浩不仅上网查了二甲基亚硝胺,还查了“二甲基亚硝胺味道”、“二甲基亚硝胺中毒怎么办”、“中毒怎么确诊”,应该能够据此判断其主观心态,应该予以明确。
辩方称,黄洋毒发后,林从未透露过黄为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这“不能原谅,但可以理解”。律师表示,作为一个学生,林森浩的这一行为“还是符合人之常情”。对此,公诉方表示,这个证据恰恰佐证了林的行为具有故意性。
辩方法医证人:黄洋死于病毒性肝炎
庭审中,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出示关键证据:中山医院收治黄洋时,病历曾表述“不排斥乙肝引起肝衰竭”。其审查意见是:黄洋是爆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多器官衰竭死亡;乙型爆发性肝炎死亡和林森浩投毒可能是独立的事件,“现有证据没有支持黄洋是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死”。
检方从法医胡志强的专业资质、出具的相关检验报告引用的相关学术论文、动物实验和人体之间是否有差别等提出了质疑。
法官当庭表明,辩方法医证人胡志强所说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鉴定意见,不能单独作定案依据。上海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委员会专家鉴定黄洋死因:符合N-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page]
庭审现场,据新民网官方微博。
辩方提出三大疑点检方回应
法庭辩论环节,辩护人指出,本案中有三个疑点:1、本案中到底是什么毒?标签上贴了N-二甲基亚硝胺,就是这个药吗?2、本案中黄洋到底是死于什么?3、林森浩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还是别的?辩护人认为林森浩是故意伤害,量刑应该是10年到15年。
检方对毒物是不是二甲基亚硝胺、对侦查实验笔录和录像质疑等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并表示林森浩的辩护不能支持。除了毒物含量说法不一致,双方对于购买、试验、试验后放置地点等关键情节都能相互印证。
检方:不支持林森浩作案动机为“恶作剧”
检方指出,林森浩到案后一直强调作案动机是“恶作剧”,对此检方不予支持。检方强调,林的“恶作剧”、“玩笑”确有相关证据,但他把其作为动机,“我们认为得不出这个结论”,更无法得出林“是为了伤害不是为了杀害”。
检方表示,被害人家属多次表达要求维持原判的诉求,且林森浩在上诉中未提供更多证据,综合各因素希望维持原判。[page]
庭审现场,据新民网官方微博。
林森浩最后陈述:向双方父母亲人道歉
林森浩在最后陈述中说,“在这里,我向黄洋父母亲人及我的父母家人道歉,我希望你们不要因为我成为对立面。如我侥幸能活着出去,我一定会好好补偿黄洋家人。如果我走了,我希望你们都能走出阴影,好好活下去。”
8日23时30分左右,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今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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