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狠抓中职招生:严禁“买卖生源”等行为
人民网北京9月15日电(赵竹青)教育部近日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机制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要求中职招生工作要坚持“六个严禁”。
“六个严禁”具体为:严禁不具备办学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或其他机构招生;严禁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进行招生。
通知表示,违反上述规定者,有关部门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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