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推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陪餐制度”
晋城市的校园“陪餐制度”规定,学校食堂必须指定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学生一起就餐。陪餐人员负责对当餐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并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做好陪餐记录。陪餐人员对陪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立即指出,并监督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及时整改。(记者邢兆远、李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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