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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治理教育乱收费 教师有偿补课或被解聘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教育部治理教育 2013-07-27 11:14:05
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公办校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等有偿补课行为将被禁止,一经发现,教师年度考核将被评为不合格,甚至可能遭到解聘。

    北京日报消息 教育部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2013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后公办校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职授课等有偿补课行为将被禁止,一经发现,教师年度考核将被评为不合格,甚至可能遭到解聘。

    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应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到社会机构从事补课活动。对于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在教师年度考核中给予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作为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堂内容课外补”,向所教学生收取补课费的,要依据《教师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各地要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行为,清理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补课场所和设施,纠正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形式变相组织补课及收费的做法。教育部门将把是否组织、参与补课乱收费作为考核学校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违反规定的学校,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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