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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首批教育资助金 10月31日前还可申请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西安首批教育 2012-09-06 14:45:04
截至8月底,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等区县共发放首批教育资助金600万余元,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困难家庭学生1000余人。目前资助金申请仍在继续,符合条件学生快报名。

    记者昨日获悉,截至8月底,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等区县共发放首批教育资助金600万余元,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困难家庭学生1000余人。目前资助金申请仍在继续,符合条件学生快报名。

  今年7月,我市全面启动2012年教育资助工作。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城市低保对象中残疾学生通过普通高考或中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及高中生(含中专和技校);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通过普通高考,被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和专科院校录取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城乡低保对象子女大学本科生每人资助7000元,专科生每人资助5000元,高中生(含中专生和技校生)每人资助3000元。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本科生资助7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5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3000元。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本科生资助3000元,大专生、高职生资助2000元,中专生、技校生资助1000元。

  申请办理时间截至今年10月31日,我市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大学生将全部得到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请携带大学录取通知书及时申请。

  城市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站申请办理;城市低保对象残疾学生到区县残联申请办理;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困难家庭女学生到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申请办理,由(镇)街审核,区县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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