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教育厅通知:小学初中暑假不得补课
暑假即将到来,陕西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暑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补课和变相上课、补课。通知要求,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接受培训,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教师要用更多的时间加强在职培训和自主学习。
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暑假作业,可结合实际,利用暑假让学生更多地开展社会调查、科学观察、考察探究以及参加家务劳动等,拓宽视野,提升素质。提倡学生合作学习、团队学习。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要与平时的要求大体相当。
同时,放暑假前,中小学务必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自理方面的辅导,特别要注重游泳、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进行新生分班考试,更不得以文化课成绩等各种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不得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记者 卢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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