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表示,从今年开始,将把经备案的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和简章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削减或者停止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表示,从今年开始,将把经备案的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和简章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snedu.gov.cn)发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削减或者停止下一年度的招生计划。
为防止民办高校在招生广告中进行误导,省教育厅首次提出,民办普通高校要将非学历教育招生与学历教育招生分开进行宣传,不得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混同于普通本专科教育进行宣传。新生报到缴费时,必须按学生类别在收费票据注明“统招生”、“非学历教育学生”等字样。
在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专升本”、“3+1”、“2+2”等模糊、误导性招生宣传,也不得使用“保证全部录缺、“保证全部安排工作”等承诺性语言,以及“国家级”、“最高级”、“最佳”、“最大”、“最好”、“第一”等描述性用语。
经省教育厅备案的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和简章,近期将陆续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发布,学生和家长可上网查询。如果发现民办高校存在违规招生现象,可在网站的“监督投诉”《网上信访》栏目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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