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网| 中国科教第一门户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动教育 > 正文

公职人员参与考试作弊将受严处

行动教育
来源: 标签:公职人员考试作弊 2012-05-15 14:53:40
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工作人员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等八项违纪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新京报讯 (记者郭少峰)依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国家工作人员有组织或者参与团伙作弊等八项违纪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为加大对有关在职人员参与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的处理而专门增加的一个条款。

  新办法针对高科技、团伙作弊

  昨日教育部公布了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高科技、团伙作弊行为日益猖獗,影响恶劣,老办法的部分条款规定已经难于完全适应实践的需要,有必要进行修订,应对考试管理和组织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在职老师组织团伙作弊将严处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修订涉及15条、30处的条款修改,应对近年来日益上升的高科技作弊及其他国家考试违规行为。

  这也是2004年5月《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发布以来,教育部首次对其进行修订。

  教育部本月通报了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泄题事件查处情况。其中就涉及教育系统内部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考试作弊的情况。

  新办法专项列出了相关惩戒措施:在职教师组织团伙作弊,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予以解聘。

稿件发布与内容纠错:18309209791

行风监督电话:15529092222

创意策划与直播服务:15667159999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kjw@kjw.cc 029-89696369

回顶部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 | 新浪微博| 全国地市频道加盟热线:15529092222

Copyright © 2018 科教网(中国)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8015870号-1

科教网 - 中国科教产业第一门户网